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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500名演员对立短视频侵权:渠道做大,挟天子以令诸侯

超500名演员对立短视频侵权:渠道做大,超名挟天子以令诸侯。对立短视道做大挟

2021-04-26 14:17:36 来历: 责任编辑: lyz086。频侵

  近来文娱圈传来一个重磅音讯:73家影视公司、权渠5家视频渠道、天令514位演员联合发布声明,诸侯对立短视频侵权!。超名

  这次“反侵权”事情不啻于一场文娱圈大地震,对立短视道做大挟打击面太广了。频侵一方面上百万短视频作者或许会面临“赋闲”,权渠另一方面老百姓获取高兴的天令途径又少了一个,可谓“城门失火,诸侯殃及池鱼”。超名

  有人说“反侵权”不移至理,对立短视道做大挟是频侵放之四海皆准的“真理”。所以咱们应该支撑,也有必要支撑!。

  真是如此吗?倒也未必。在我看来这次“反侵权”不过是渠道做大后的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的强权行径,是5大视频渠道完成开始独占的一个侧写,也是内娱60多年以来第一次揭露与民众为敌的前史后退。

  “反侵权”对各方的影响都是清楚明了的,咱们一个一个来剖析。

  演员:饥不择食。

  演员“反侵权”无异于“饥不择食”。关于演员而言短视频简直便是“生命之水”,是保护本身热度与名望最重要的物料。

  不少演员沉寂多年后,因某段视频的爆火咸鱼翻身。最近大火的于荣光便是靠一句话台词“一个月几百块钱你玩什么命”再次翻红。

  “跨栏王子”林家栋、“一言不合掀桌子”张耀扬、“加钱哥”郑浩南,都是短视频的获益者。《扫毒2》票房破13亿,很难说跟“阿伟现已死了”没一点联系。

  所以演员在“反侵权”这件事上能够说进退维谷,站在渠道这边很可能是被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了——究竟仍是要卖剧的。

  支撑“反侵权”就能投合渠道然后获益吗?很惋惜,并非如此。独占的进一步加强只会形成渠道越来越强势,对演员的霸凌克扣也就越轻松,越凶恶。

  编剧汪海林就揭露吐槽过渠道的霸权行径:想让我买你的剧也行,男/女主角有必要用我签约的演员。人选已定也没关系,叫男主角跟我签分约,红了后赚的钱分我一半。

  “反侵权”一旦成功,渠道在分约、分钱方面就愈加肆无忌惮了,演员就进一步沦为本钱的傀儡,动弹不得。

  制片方:与虎谋皮。

  制片方是有苦衷的。现在的影视剧本钱动辄好几亿,要回本就有必要依靠渠道。另一方面制片方又不期望渠道做大,渠道越强势制片方就越没话语权。

  比方拍戏,制片方想用自己的签约演员,渠道说不可,你得用我的,要不然你的剧我不买。制片方能怎么办?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剧给他人做了嫁衣裳。

  一部戏能挣几个钱?肖战一个《光点》卖了1.2亿,不比拍剧挣得多?这么大一块肉分给渠道,制片方也是很“肉疼”的。

  可是制片方又没方法,面临渠道这种庞然大物一点反击的力气都没有。渠道要“整治”制片方太简略了:我买你的剧,但价格要根据播放量、网络热度而定!。

  制片方能怎么办,还不赶忙“反侵权”!。

  渠道:大而不强。

  渠道出钱买版权,自然是“反侵权”的主力军。“反侵权”对渠道而言简直有百利而无一害,放眼望去满是money。

  首要,渠道能够肆无忌惮地搞“灌水剧”了。

  短视频剪辑最大的优点便是去除水分,只取精华。现在短视频“侵权”了,想看有必要上渠道,那不好意思,30集剪成50集问题不大。

  其次,VIP、VVIP、SVIP又能够大行其道了。想看剧?你得注册VIP,得氪金啊,氪金才能使你变强。

  光VIP就知足了吗?还有VVIP、SVIP:付费点播,提早解锁后边的几集。许多小粉丝爱偶像心切,咬咬牙也就当了冤大头。

  这边收割粉丝,另一边渠道还能够进一步压榨演员,两端挣钱。

  可是做大不等于做强。社会学有个“鲶鱼效应”,鱼贩子在鱼缸里放入几条鲶鱼,会大大提高鱼的存活率。

  关于渠道而言短视频便是那条“鲶鱼”。有短视频的要挟,渠道就有必要从内容下手,做出高质量、高传达的优质著作。现在渠道要消除“鲶鱼”,某种程度上也在消除内容上的积极性——能躺着挣钱,大多数人都不屑于坐着。

  编剧有话说。

  “反侵权”建议之时几大渠道也找过编剧汪海林,被汪海林一口拒绝:渠道现已满足“穷凶极恶”,我为何还要助纣为虐?

  何况渠道也好、制片方也罢,在创造上其实并不尊重版权。宋方金就曾吐槽过,80年代的影视海报规规矩矩,编剧的台甫赫然在列。现在呢?

  作为影视著作最重要的一个环节、版权方之一,编剧并未得到满足的尊重。不少编剧都吐槽过这一点,99%的导演都不尊重编剧,改词是常有的事。

  你们自己都不尊重版权,凭什么呼吁老百姓“反侵权”呢?光秃秃的双标。

  实质:与民为敌。

  “反侵权”的实质便是与民为敌。这绝非抡大锤扣帽子,你知道我国视频用户规划有多大吗?8.18亿!。

  8.18亿用两个字归纳便是“公民”,渠道经过掠夺老百姓文娱的方法赚取金钱,莫非不是与公民为敌吗?

  文艺工作者的任务是什么?60年前就有人旗帜鲜明地提出来过:为公民服务!“反侵权”彻底反过来了,是要公民为它们服务。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前史的后退。

  总结。

  总而言之,版权的“政治正确”在14亿人口面前不好使,别拿西方的那套忽悠我国民众。反侵权?我对立!。

(责任编辑:热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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